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!
人太敏感/活的丰富却烦乱/有谁孤单却不企盼/一个梦想的伴/相依相偎相知/爱的又美又暖/没人分享/再多的成就也不圆满/没人安慰/苦过了还是酸
大四了。
临近毕业的时刻。
似乎多日来连续找工作的劳累在这个时刻都已沉淀下来,大家都把自己窝在宿舍里,谁也懒得动弹,手里拿一本金庸或者古龙,不想看时往床下一塞就沉沉睡去;床头磁头已严重老化的录音机还在一遍一遍的放着爱你爱你爱你,但却再也寻不出水木年华的磁性嗓音。
其间我们所能做的大概就是收拾一下自己的行李。每每翻至过去用过的那些东西,总像翻检着自己的心情故事,心里怎么也不愿意相信,那些哭过笑过的时光已像风一样的悄悄远逝了。
有一天忽然在壁橱的角落里找到一本密码锁日记本,看着已有点发黄的封皮,我的泪差点就流下来。尽管我现在还明确的记得这把锁的密码是“520”,但或许是因为近乎两年没有打开的缘故,我试着输入密码后锁仍是纹丝不动。同室的几个哥们看到这种情形赶紧从床上爬过来说“噢,好东西,撬开让几个哥们look look?”我摇摇头,对他们说:“给我保留这最后一个童话吧。”
我随即又说:“其实里面的内容我早已烂熟于心,我给你们讲一下,就当听我讲我做的一个梦好了。”
我真的宁愿那是一个梦,那样我就可以编织更美的片断。
历尽高中的寒窗苦读,我终于从一个闭塞的小村迈进了这所大学。或许是因为农村广阔的天地造成了我天生的不安分性格,或许是因为大学生活确实枯燥无味,入学仅几个月,我就对这种近乎死板的生活充满了厌恶。于是,那时的我在别人认真听课时读着小说,有时去学校后面的小河边坐上半天,再或者去那时还为数不多的网吧泡上几个小时。总之,我很烦躁,也很舒适。
“你少说点废话好不好,我们也经历过大一,知道那是啥情况,赶快切入主题。”他们几个着急了。
结果一学期下来,我的成绩从入学年级第一名退到了倒数几名,我吃惊不小。我是个贫苦农村的孩子,我只知道好的成绩才是对父母“土里刨食”供我读书的最大回报。于是我开始每天去上自习,尽管那是我以前最鄙夷的一件事,我曾可笑的认为那是小学生才干的事。
晚自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一个个奋笔疾书的摸样,特别是有许多一对对的恋人不时爆发出笑声。我忽然就想:我身边也应该有个关心我的女朋友了。却不知怎么想着想着就想到了faith.那晚我就买回了这个日记本,发誓要记下每天对faith的思念。
faith是个很安静的女孩,担任着我们班的女生委员,也是班委成员的我和她的交往似乎要比其他人更多一些。在交往中,她很少说话,总是羞涩的微微笑着,一副清纯可人的摸样。她说不上漂亮,但她的特殊总是深深吸引着我的目光,尽管班里有数不清的漂亮女生,或许正如金庸《白马啸西风》中所说的:“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,可我偏不喜欢”。我这人不相信缘分之说,但我相信感觉。
我那时没敢向她表示过什么,我觉得在心里默默的喜欢她就足够了。
转眼就是第二年的五一节,一周的长假让没有回家的我闲的发慌,就独自骑上单车去外面转转。碰巧在那幢古老的有点俗气的文化宫前面见到了faith,她说她想找一份家教。
“我也是来找家教的。”那是我唯一一次向faith撒谎。
以后的一连几天,我们都相约出来找家教。在等待的过程中,我的嘴从来没有闲过,faith则是一个绝佳的听众,话语不多,只是在我说的忘乎所以时提醒我几句。最后一次出去时,她没有骑单车,我带她去的。那时的我,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劲,在心里一遍遍的想着:路再长一点,再长一点,甚至没有尽头,就这样走下去该有多好。黄昏回校路上,天边的最后一丝晚霞似乎留恋着这人间美景迟迟不肯褪去,霞光照在她的脸上,涂上一层圣洁的光,很像一位落入人间的天使。那时我很想吻她,但面对她的圣洁,就连我想吻她的冲动都惭愧的无地自容。
以后的日子熟悉了很多,有两次请她吃饭,她也愉快地答应了。吃饭的时候,我依然是滔滔不绝的卖弄我那一点仅有的酸学问,而她只是微微的笑。她总是先吃完,我则因说话太多占用了时间吃的很慢,这时,她就看着我吃,那神情,很像一位姐姐。
在九月开学的时候,我对自己说,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感情告诉她。那些天,我一直自己在设计一枚书签。书签是用一种极淡雅的散发着阵阵茉莉清香的纸折叠起来的,用手慢慢打开,可以看见里面的四句话:“生死契阔,与子相悦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终于在一个落叶如鸟的晚上,我把这枚书签送给了她。她稍稍打开一点,平时脸上羞涩的微笑不见了,只留下一层淡淡的红晕,许久她才舒了一口气说:“我们是不可能的啦。”
我没有问为什么。因为我相信拒绝和接受,都无须解释。
那天晚上,屋外的落叶在夜风中鸟一样的鸣叫不停,屋内的我则彻夜未眠。迷迷糊糊中又找到了那本日记,却发现仅剩下了最后一页,我的心不禁“咯噔”一下,是否冥冥中……
第二天是个晴天,阳光好的无可挑剔。她又找了我,只轻轻说了一句:“我已有男朋友了,三年啦。”顿了一顿,她又说:“我和他毕竟已风雨同舟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,感情已变成了一种责任,我能不负责任的弃船而逃吗?”
我愕然了!
好久我才缓缓伸出手说:“那我们就做个好朋友吧!”
她也缓缓伸出手。我忽然就记起了张爱玲所说的“执子之手”是最悲哀不过的诗句。因为“牵手”之后就是“放手”。“放手”是一个恐惧的动词,看似潇洒,实际上是泪干心枯之后的绝望和无奈。对我而言,何尝不是如此呢,一牵一放就已彻底斩断了一世情缘。
我的故事刚讲到这里,他们都眨巴着眼直吼“没劲,没劲。”
我笑笑,说:“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生活在别人的梦里,所以不可避免的我们的一切都会落入俗套,包括爱情,不是吗?”
他们又说:“你为什么不说你会永远等待哪?”
其实那时候我很想对她说:“我会永远等待”。但我没有说。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谁等谁之说的,有的只是空洞和虚伪的承诺。因为和隽永的人生相比,爱情实在是太短暂,太轻飘。我也很想执著于这份无望的爱,但执著就意味着把全部的生命投入到这场注定要失败的战斗中去,就像我们面对一轮金黄的圆月,感觉似乎就在眼前,甚至触手可及,而实际上你是跳着高也够它不到的,那么我即使搬一把梯子去够又有多少意义呢?我想,这不是一个值不值得的问题,也不是我性格懦弱的原因,重要的是:有人爱她就足够了。
日子是一串清涩的果子,永远挂在路旁的枝头。
如果真的去用心爱过,你会发现,做不成恋人,其实也很难做成朋友了。faith虽然见到我仍是羞涩的笑,但我却怎么也坦然不起来了,我真的不能接受梦想中就是自己的一切,就是自己的生命的女孩竟然会是别人的一切、别人的生命。我有时整晌整晌的坐在堆满落叶的小径上,闭上眼睛,似乎能从落叶发出的回音里听到什么穿透时光的呼啸,我的心也一如秋天般深沉。
深夜里,我仍失眠,我仍时时想起faith,想起faith我仍会痛的要命。我甚至不止一次的对自己说,我不要再想了,我明天再想。
faith也曾问起我为什么不再向她提起以前常说的琐琐碎碎。
我微微一笑,算做回答。
害怕延长你的寂寞,不敢说出我的孤单。
秋天很快就过去,萧杀的冬天来临。faith早早穿上了白色的羽绒衣,远远望去就是一位安琪儿。她仍旧是她,仍是安静的听课,仍是羞涩的微笑。而我却已变的不再是我。
闻着冬天熟悉树叶的气味,似乎感觉到爱情在空气中飘来飘去。而我的眼睛却看不见天使,也看不见爱情。我像一条冬眠的蛇整天蜷缩着。直至有一天,我远远望见一个高高个子的男孩用风衣紧紧裹住faith,我的泪才流下来,我才知道自己仍一直在爱着faith.那天晚上,在那本日记的最后一页,我写满了自己的心绪,然后用“520”即谐音“我爱你”作密码封上了锁,对自己说,永不打开。
闭上眼睛,任思绪纷飞,带回满天烟雨,也算是对此的一次小祭。
以后我们仍然是朋友。
故事讲完,大家都不再说话。只剩下黄磊有点沙哑的声音伴着录音机磁头摩擦的吱吱声:没人分享/再多的成就也不圆满/没人安慰/苦过了之后还是酸……